|
自2026年1月1日起,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和税目进行调整。 据财政部网站12月29日消息,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《2026年关税调整方案》(简称《方案》)。《方案》称,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,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,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,助力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,推动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》及相关规定,自2026年1月1日起,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和税目进行调整。
为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联动效应,扩大优质商品供给,2026年对935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。 一是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,促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,降低压力机用数控液压气垫、异型复合接点带等关键零部件、先进材料的进口关税。 二是助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,降低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、未焙烧的黄铁矿等资源性商品的进口关税。 三是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,助力加快建设健康中国,降低人造血管、部分传染病的诊断试剂盒等医疗产品的进口关税。 此外,为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,根据国内产业发展和供需情况变化,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范围内,取消微型电机、印花机、硫酸等商品的进口暂定税率,恢复实施最惠国税率。 为服务科技发展和技术进步,支持循环经济和林下经济发展,2026年增列智能仿生机器人、生物航空煤油、林下山参等本国子目。调整后,税则税目总数为8972个。 为持续深化经贸合作,促进区域融合发展,2026年根据我与34个贸易伙伴签署的24项自由贸易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,继续对原产于上述贸易伙伴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协定税率。一是根据有关协定内容实施进一步降税。按照中国与新西兰、秘鲁、瑞士、韩国、澳大利亚、巴基斯坦、毛里求斯、柬埔寨、尼加拉瓜、厄瓜多尔、塞尔维亚、马尔代夫的自由贸易协定和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RCEP)进一步降税。二是对已完成降税的有关进口货物继续实施相应协定税率。中国与东盟、智利、新加坡、格鲁吉亚、冰岛、哥斯达黎加的自由贸易协定,中国与洪都拉斯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安排,内地与香港、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(CEPA),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(ECFA),亚太贸易协定,继续按规定实施。 为促进与最不发达国家的经贸合作,帮助最不发达国家发展,2026年继续给予43个与我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%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;根据亚太贸易协定以及我与有关东盟成员国政府间换文协议,继续对原产于孟加拉国、老挝、柬埔寨、缅甸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特惠税率。 综合自:财政部网站 校对:高源 |